美商务部终裁对中国输美风电产品征双反关税
中新社华盛顿12月18日电 (记者 德永健)美国商务部18日终裁对中国输美风电产品征收反补贴和反倾销“双反”关税,这是美国针对中国清洁能源产品发起的又一起贸易救济案。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140242.htm美国商务部当日发布公告称,将对中国输美应用级风塔征收21.86%至34.81%的反补贴税和44.99%至70.63%的反倾销税。应用级风塔系支撑风力发电机和风车叶片的钢架,是建设风电场必备的关键部件。
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案处理程序,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后,还须等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明年1月的终裁结果。如果届时作出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在明年2月签发反补贴和反倾销令,反之将不得向海关签发这两项命令。
中国输美应用级风塔案始于2011年年末。当时美国风塔贸易联合会提出申诉,宣称中国企业获得政府补贴,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在美进行倾销,要求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起“双反”调查。
今年5月和7月,美国商务部分别初裁对中国输美应用级风塔征收13.74%至26%的反补贴税和20.85%至72.69%的反倾销税。与之对比,18日终裁的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最低税率上调,反倾销税最高税率略有下调。
最近几年,中国与加拿大、墨西哥、越南、韩国等国一道成为美国应用级风塔的主要进口国。美国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输美应用级风塔总值约2.2亿美元,较2010年翻了一番。
应用级风塔案是美国针对中国清洁能源产品发起的又一起贸易救济案。今年10月,美国商务部曾终裁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高额“双反”关税,其中反倾销税最高税率达249.96%。
针对美国对中国清洁能源产品发起的贸易救济措施,中国商务部此前强调,美国此举系在全球倡导的清洁能源领域主动挑起贸易摩擦,不仅破坏中美能源合作,也损害美国产业自身利益,并与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挑战的大趋势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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