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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正发公告 收购OV方案或将流产

作者:时间:2017-03-29来源:集微网收藏

  北京时间三月27日,发布公告称预计收购将无法继续推进,预示收购方案将流产。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201703/345884.htm

  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北京君正;证券代码:300223)自2016年6月2日(星期四)下午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经公司及有关各方论证,上述事项已经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根据相关要求于2016年6月1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于2016年7月29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于2016年8月1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拟延期复牌的公告》,于2016年8月3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6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12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相关文件。

  2016年12月15日,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及中介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并于2016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相关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2月16日(星期五)开市起恢复交易。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12月19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2016年12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签署重大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金额巨大,为充分降低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提高投资的确定性,公司拟对部分事项进行进一步核查完善,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北京君正;证券代码:300223)于2017年1月3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年1月10日、1月17日、1月24日、2月7日、2月14日、2月21日、2月28日、3月7日、3月14日和3月21日,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2017-004、2017-009、2017-010、2017-011、2017-014、2017-017、2017-018、2017-020、2017-021)。

  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2月相继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改后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总体方案因此受到影响。鉴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预计本次方案将无法继续推进,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尽快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并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键词: 北京君正 omni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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